原標題:我市流動人口達到 1063006人
3月30日,市公安局發布消息,2020年,我市流動人口登記總數為 1063006人,新登記數為172206人,比上年同期增長7.2%。流動人口數據是關系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性資料,是黨委、政府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依據。近年來,我市流動人口規模不斷擴大,從十幾萬人增加到上百萬人。2013年7月1日,《太原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》頒布實施,規定持有居住證的流動人口享有13項權益和公共服務,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。相較于過去單純的治安管理,居住證制度更側重于服務和保障,是從管理到保障的轉變,體現了公民平等,更加注重讓流動人口共同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。
為了做到“底數清、情況明”,我市公安機關以派出所為主要陣地,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,按照“人來登記,人走注銷”的原則,進行了全方位深入摸排,全面澄清流動人口底數。據統計,2020年全市流動人口登記總數為 1063006人,流動人口新登記數為172206人,比2019年同期增加33021人,增長率7.2%。2020年,全市共計辦理居住證67534張,比2019年同期增加5254張,增加率7.1%。此次,開通居住證辦理“綠色通道”,使我市居住證“含金量”進一步提高,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保障。同時,將進一步增強我市流動人口的歸屬感,擴大其享有社會公共服務的范圍和便利,提高其主動辦理居住登記、申領居住證的積極性。
下一步,我市公安機關將繼續與人社、稅務、醫保、房管、不動產登記等部門合作,做好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發放,推動相關配套措施落實,加強監督指導,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。公安機關倡議,作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一分子,流動人口也要自覺支持和參與創建文明城市活動,為提升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,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省城,作出自己的貢獻。(記者裴怡劉友旺)